條款及細則:
1)此報價單將於簽署日期起生效及根據報價單中內容執行,以及於內容完成後自動終結。
1)此報價單將於簽署日期起生效及根據報價單中內容執行,以及於內容完成後自動終結。
2)完成日期須在服務開始日起計30日內。
3)AL PhotoGraphic Studio應按照客戶最初要求的服務內容訂立此報價單的價錢。如有任何後加要求,不論以口頭或書面形式,均有可能產生額外收費。後加服務產生的任何支出及費用將以報銷形式收取。
4)AL PhotoGraphic Studio提供1次任何種類的免費修改(例如:設計、功能、內容…等)
5)AL PhotoGraphic Studio收到客戶的全額餘款和已簽署之服務完成表並批准內容和設計後,產品應在不遲於 15 天內提供給客戶。
6)AL PhotoGraphic Studio 應在服務日起計兩週內向客戶提供受密碼保護的圖庫、下載圖庫或網站登錄詳情及編輯後的內容。
7)如選用半天(4小時)拍攝服務,處理圖像所需時間為4個工作天(以拍攝日起計);全日(8小時),為6個工作天(以拍攝日起計)。
8)如客戶未能於原定日期前提供所需檔案、資料、設計確認…等,服務完成日期將有所延誤。
9)客戶負責因損壞和遺失而產生的額外費用(例如:產品費用或樣品運輸費)。AL PhotoGraphic Studio承擔範圍,只限於直接損壞部份的費用及於簽署確認收妥收據後,並於樣本歸還給予客戶後結束。
10)臨時後加額外拍攝服務時數,將以AL PhotoGraphic Studio每小時收費計算,每小時為港幣$1000元正。
11)客戶任命AL PhotoGraphic Studio根據本報價單中列出的條款及細則向客戶提供服務。
12)客戶任命AL PhotoGraphic Studio作為服務供應商而不是任何一方的代理人。儘管任何第三方協議與本報價單服務內容有關,客戶也須遵守本報價單的條款及細則,負上全部責任。
13)AL PhotoGraphic Studio無須為此報價單以外的服務提供任何服務。
14)所有客戶提供之檔案及完成品之存底,將於完成日後一星期內刪除。AL PhotoGraphic Studio對任何後期損失的索償不會負上任何責任。
15)"客戶不得:
(i) 向AL PhotoGraphic Studio提供任何非法圖像、網站、產品或資料;
(ii) 非法或不當地使用AL PhotoGraphic Studio提供的服務,或允許任何第三方作非法或不當的用途;或
(c) 以欺詐方式或與任何犯罪活動有關的方式下使用AL PhotoGraphic Studio提供之服務。"
16)如客戶涉及任何非法行為,AL PhotoGraphic Studio保留不作任何退款及賠償下隨時終止此報價單的權利。
17)所有材料,如原創敘述、照片、視頻、程式或網站,均被視為 AL PhotoGraphic Studio 的專有知識產權。 AL PhotoGraphic Studio 擁有所有項目的版權,並保留上述任何材料的使用權利,包括但不限於展覽、廣告或促銷中的樣本和內容。客戶可與AL PhotoGraphic Studio簽訂附加協議購買獨家擁有版權。
18)如客戶於簽署報價單日起計7天內提出取消服務,AL PhotoGraphic Studio將收取港幣$3,500元正的提前終止附加費,可使用訂金扣除部份附加費。
19)客戶須於簽署報價單日或之前支付總額的50%訂金作確認報價單之用,不論任何情況此訂金將不作退還。
20)項目一經客戶開始,無論項目在進行途中或已完成,所有餘款客戶必須支付予AL PhotoGraphic Studio及訂金和預付金將不作退款。
21)重新拍攝或額外的售後服務將產生額外費用。
22)此報價單有效期為報價單日起計30天。
23)AL PhotoGraphic Studio承諾不向任何第三方洩露或披露客戶的文件,並將在完成日期一個月後刪除所有文件。
24)AL PhotoGraphic Studio會於每月1日發出月費發票,客戶需於3天內繳清。